【按语】在当今经济增长承压的大背景下,众多企业的银行授信贷款申请受限,自身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及时收回欠款成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当务之急。另外,供应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比较普遍,经常出现上游企业资金短缺,引发下游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出现困难。
在普通的企业欠款清收法律服务中,根据基础合同关系(买卖、借款等)提起诉讼或仲裁,待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款效果往往比较差。
德衡律师集团诉讼争议解决团队主要是通过协助执行应收账款、追究股东等第三人连带责任、代位权诉讼、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与实现担保物权等新策略、新方法实现企业欠款清收,效果显著。
心得分享
企业债权清收的公司法武器(三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武器原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射口令
《公司法》第21条
操作要点
1. 攻击对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触发条件: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
3. 杀伤程度:
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经典战役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查明事实,路公熙作为圣马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亦是圣马乳山分公司的负责人,利用其职务的便利,将圣马公司和圣马乳山分公司的房租收益和土地转让至其实际控制的路氏公司名下,侵害了圣马公司的合法权益。而路氏公司作为房屋转租和土地转让合同的权利受让人,系路公熙上述行为的直接受益者,鉴于路公熙的特殊身份,路氏公司亦非善意第三人,其取得圣马公司的租金收益和土地,无合法依据,侵犯了圣马公司的合法权益。路公熙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给圣马公司造成了损失。故路公熙应对圣马公司丧失的房屋租金和大乳山土地价款承担赔偿责任。
执笔人
王 洁
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成员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wangjie@deheng.com
DHH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设计
王鹏飞
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主任
苗在超
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副主任
常海梅
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副主任
李玮涵
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秘书长
袁封祥
公司争议解决专委会
执行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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